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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業青年佈下「口靚模」陷阱,誘騙少女到家中拍照,伺機摸胸,更將下體分泌物塗在少女的嘴唇。青年承認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3罪,保釋候判。
被告嚴浩文(19歲)承認去年5月16日在元朗鳳琴街寓所非禮X,去年4月某天及5月某天在寓所拍攝Y的乳房及陰部照片或影片。其餘兩項罪名,即利用16至18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及管有他人身分證控罪獲不提證供起訴。
案情指出,被告在網上結識同是15歲的X和Y。去年5月16日,X應被告要求到元朗拍攝「可愛造型」照。X在被告家中穿上白色短睡裙後,被告指其內褲外露,強迫X脫掉。被告拍照時又因「開眼唔靚」給X戴上眼罩,繼而藉辭整理衣服拉低X的睡裙至露胸,又多次摸其腰、肚和胸部。
將體液塗事主嘴唇
被告又說X雙唇乾裂,為X塗潤唇膏。X指當時感到「有手指掂住嘴,有薄荷味」。但被告復指X「爆拆」,為她塗潤唇膏,但X感到有「闊約兩隻手指,有肉感,很熱,有分泌但腥腥口地」,她大驚推開被告,穿上衣服離開並由父親報警。被告警誡下承認,先用手指沾上下體分泌到X的唇,及後以陽具直接接觸X的唇。
X報警後,警方在被告電腦找到145幅Y的相片,其中65幅載有Y的胸部及下體。被告承認兩度相約Y到其家拍照,在房間內裝設攝錄鏡頭偷拍Y更衣。拍照期間他又叫Y閉目或戴上眼罩,進而拉低Y上衣至露出乳房和乳頭。他又叫Y脫去胸圍和內褲令相片「更靚」,拍攝Y的敏感部位。
辯方求情指他讀中五,正在準備會考,控方卻指被告自06年已沒上學。裁判官仍批准被告保釋,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 報告,押後至下月12日,屆時或考慮還押被告並索取其他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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